【代徵】臺北市政府觀光傳播局徵聘約僱人員 1名
臺灣教育大學系統轉知臺北市政府觀光傳播局徵才資訊,詳情請洽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官網: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項目明細 (dgpa.gov.tw)
以下內容轉貼網站資訊:
【徵才】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
臺北市政府觀光傳播局
約僱人員
無
1
2
10-臺北市
113/07上旬至10月底或11月初
國內外大學以上畢業。
一、辦理觀光推廣活動。
二、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臺北市政府觀光傳播局觀光發展科(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4樓中央區)
bt7095@gov.taipei
一、意者請檢具以下表件:
(1) 履歷表(含照片、自傳及日、夜間聯絡電話、手機號碼、電子郵件)。
(2) 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3) 學歷證明文件影本(國內外學歷須經教育部認可,持國外學歷應檢附經我國駐外館處查驗證明文件影本) 。
(4) 與資格條件相符之相關工作經歷(須載明工作起迄時間)證明文件影本。
(5) 其他相關證明文件(如語文檢定等,無則免附)。
二、務請於信封上註明「應徵觀光發展科約僱科員職務」,於113年6月27日前郵寄(以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逕寄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中央區3樓觀光傳播局人事室收,資歷審查合格者,擇優通知參加面試,報名資料恕不退件,惟未獲通知面試或錄取者,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可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
三、本職缺正取1名,得增列候補1名至2名;若甄試成績未達80分者不予錄取。
四、本局地址:110204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中央區觀光傳播局人事室,聯絡電話:02-27208889分機2042陳先生。
五、代理本局綜合行政職系科員(280薪點折合新臺幣37,800元)列入113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一般行政科增列任用計畫錄取人員分配職缺,期間自報到日起至113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增列任用計畫錄取人員分發報到前1日止,如代理原因提前消失時即無條件解僱,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
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職缺